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教师十项职业行为准则的通知全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的通知致新时代幼儿园教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高等学校各部委所属、各部委、各省共建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意见》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系研究制定了《 《新时代高校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以下统称作为代码)。 。 现在已经发给你了。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本守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 长期以来,教师们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恪尽职守,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 他们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认可,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尊重。 但也有一些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重大突出问题的基本底线,是对教师的警告和提醒,也是严格管理和关爱。 关键是拥有一支高素质、高素质、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原则学习贯彻。 各地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指引》的学习贯彻。 要结合地区和学校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具体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异常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必须知道什么、什么是必须知道的。做到,真正把教书育人与修身养性结合起来。 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教书、以德育人的表率,维护职业形象。教师,增强教师尊严。
3、将标准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 要保证教师的入场,在招聘和引进教师时组织开展原则宣传,确保每一位新教师都知原则、守底线。 规范的要求应体现在教师聘任和聘用合同中,并明确相关责任。 要加强考核,在年度教师考核、职称评审、优秀推荐、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师德考核,对师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 完善师德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形式化和随意性。 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使其更加科学有效。
4、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查处违反师德行为的行为。 各地、学校要严格按照指引和相应的处理指导和处理办法,严格受理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对从事守则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查处到底,依法依规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对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必须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吊销教师资格,开除教师,并予以除名。教学团队。 同时,进入国家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后,任何学校不得重新聘用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处理。 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 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不予监督、拒不处罚、缓刑或者推诿隐瞒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进行管理。 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地及时向教育部报告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教育部将适时督促落实。
教育部
2018 年 11 月 8 日
新时代高校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时代对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扎实知识、有道德的好教师。仁爱之心,努力培养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别制定以下指南。
一、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在教育教学活动等场合,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 忠诚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
3、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编造、传播虚假、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互利; 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擅自从事影响原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职加薪活动。
5、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悲心,孜孜不倦地教导,真诚地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情。
6、坚持言行诚实。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尊自爱; 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或性骚扰。
7.遵守学术规定。 治学严谨,戒浮躁,潜心探究,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不得抄袭、篡改、盗用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力。
8、坚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公平行事、光明正大、诚实守信; 不得在招生、考试、推荐、保考、就业与绩效考核、岗位招聘、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等方面弄虚作假。
9、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诚信教书; 不得向学生和家长索取、收受财物,不得参加学生和家长付费的宴会、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不得利用家长的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贡献社会。 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自己的才华和才能,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您不得未经授权使用学校名称或校名、校徽、专利、所在地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时代对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扎实知识、有道德的好教师。仁爱之心,努力培养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别制定以下指南。
一、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在教育教学活动等场合,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 忠诚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
3、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编造、传播虚假、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互利; 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擅自从事影响原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职加薪活动。
5、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悲悯,孜孜不倦的教学,真诚地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6、强化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危险时,不得忽视学生的安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自行逃跑。
7、坚持言行诚实。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尊自爱; 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或性骚扰。
8、坚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公平行事、光明正大、诚实守信; 不得在招生、考试、推荐、推荐、绩效考核、岗位招聘、职称评定、绩效评价等方面弄虚作假。
9、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诚信教书; 不得向学生和家长索取、收受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和家长付费的宴会、旅游、娱乐休闲活动。 不得向学生出售书籍、报纸、教具、社会保险或者利用家长资源牟利。 自利。
10、规范教学行为。 勤奋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习惯; 不得组织、参加有偿补习班,不得向校外培训机构等介绍学生并提供相关信息。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时代对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扎实知识、有道德的好教师。仁爱之心,努力培养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别制定以下指南。
一、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在教育活动等场合,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 忠诚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
3、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不得通过教育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编造、传播虚假、不良信息。
4、潜心育儿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 不得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得出现岗位空缺、擅自找人替代的情况,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兼职、带薪兼职。
5、强化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儿童安全,防范事故风险; 在保育活动中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险时,不得忽视儿童的安全,擅自离开岗位,自行逃跑。
6、关心、爱护孩子。 保护儿童健康,保证他们快乐成长; 不允许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不允许歧视或者羞辱儿童,严禁猥亵、虐待或者伤害儿童。
7.遵守幼儿教育规则。 循序渐进,寓教于乐; 不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组织有损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
8、坚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公平行事、光明正大、廉洁奉公; 不得在幼儿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招聘、职称评审、绩效评价等方面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9、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诚信教书; 不得索取、接受幼儿父母的财物,不得参加父母出钱参加的宴会、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不得推销儿童读物、社会保险,不得利用父母的资源谋取个人利益。获得。
10.规范育儿行为。 尊重儿童权益,抵制不良习惯; 不得让儿童参加营利性演出、比赛等活动,否则泄露儿童和家长的信息。
(编辑: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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