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语故事

随风行走的日子--雾漫英伦

英国的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台王国。“不列颠”源于克尔特语,意为“杂色多彩”,指古代部族身上喜欢涂抹各种色彩。为何又简化为英国,我没有找到相关的说明。但提起大不列颠总让人有几分神圣的感觉,因为在历史上它曾经有过“黄金时代”的辉煌,并号称为“日不落帝国”,至今也仍有许多飘扬着米字旗的英联邦国家在簇拥着英女皇。 伦敦,不列颠的心脏,气候多雨、多雾,素有“雾都”之称。然而就是这座看似缺乏生气的城市,却有着格林尼治天文台原址、伦敦塔、威斯敏斯教堂、圣保罗大教堂、伦敦大学、不列颠博物馆、不列颠图书馆、国家画廊、皇家学会以及许多名人故居、蜡像馆,像莎士比亚、牛顿、拜伦、瓦特、达尔文、等世界名人更是吸引着大批的观光客涌入伦敦,给这座古老的城市又注入了新的元素。据说还有喜欢猎奇的人专程到苏格兰北部的尼斯湖去探寻怪兽,或去斯通亨奇巨石阵访问有关外星人的遗迹。 我曾在伦敦住了一个月,除了跑遍了伦敦的著名景点,我还到周边的温莎堡、牛津、剑桥等地观光,甚至到临海的普列茅斯小住了几日,试图去体味英国人的生活。可惜我最终也无缘融入,因为语言的障碍,我只有雾里看花。 对伦敦印象较深的是“地铁文化”,伦敦地铁多而便捷,除了四通八达外,“地铁的车厢就好像是个阅览室,墙壁上有各个时代的诗歌贴片。地铁的通道和电梯旁也成了民间音乐人卖艺的舞台,有吉他、长笛、小提琴、萨克斯等乐器表演,甚至还有踢踏舞、街舞即兴演出”。英国女孩喜欢听摇滚一类的刺激音乐,喜欢在车上读书,喜欢嚼口香糖,总之在搭乘地铁的过程你可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感受到伦敦变化多端的文化与生活气息,即便不乘车,我也常在闹市区的地铁口看行色匆匆的人群,这是无比生动的人文景观,极为有趣。 起初我还讨厌伦敦的雨天,特别是连绵不断的细雨,可渐渐地我习惯在小雨中漫步,在雾里徘徊。这时人的思路特别清晰,精力出奇的旺盛,撑一把伞站在街头欣赏流动的风景,有一种异样的感受。偶尔我也在黄昏的雨中到伦敦一家叫“半路天堂”的酒吧去坐坐,写些零零星星的文字。莎士比亚小酒馆也是我常去的地方,在那里可以看看五彩续纷的伦敦人,帮助人回忆起那遥远的年代,特别是不少女性也泡酒吧,并且抽烈性烟,其中好些显然属知识女性范畴,举止那么优雅,穿着那么时尚,与烟酒亲昵的神志却又让人难以捉摸,兴许这是东西方生活观念的差异,我读不太明白。 有人说英国人古板,乍听像有些道理,相比之下,他们似乎不如欧洲其他国家待人热情,但英国的“绅士风度”却是名不虚传夕大概彬彬有礼早成为他们的基本教育。事实上,英国的高等教育非常发达,读书之风盛行不衰,世界各国赴英伦求学者更是趋之若鹜,在我身边便有好些人是在英国镀过金的学于。 每年四月下旬有莎士比亚戏剧节,五月下旬有狄更斯节,十二月下旬有英国节礼日。前两个节人人尽知,而后面的一个节却有些特别了,在当天,人们要向邮递员、佣人等赠送圣诞节礼物,向穷人施舍,把这种活动作为一个法定节日对待,多少也应该算是一种文明与进步。 在伦敦的露天市场,我看到好些人将家中多余或不再使用的物品以极低廉的价格出售,好些物品甚至都统一只卖一英磅,估计连运费也远远不够。而卖东西的人,看上去并不缺钱,这是为什么?后来我才知道这也是一种变相的资助,卖,似乎更能让一些入接受,这之中也流露出对弱者的尊重,或许也算另一种文明的体现。当然也有人到这里来不是为了买便宜货,更多的是想引发一种之情。 我也喜欢逛伦敦旧书市,尽管一个字也看不憧,可我依旧喜欢触摸大英帝国的历史… 如今,每当我想及英伦时,总爱把宗璞、李国文选编的《雾里看伦敦》拿出来翻翻,杜宣的《伦敦一瞥》,萧乾的《旅英七载》,钮保国的《路灯下的曼彻斯特》,以及陈祖芬的《在英国坐火车》,总能引起我无限联想,总能回忆起许许多多的亲身经历,也总让人沉浸在美好的思中,说真的,英国是可以重游的国度,爱尔兰则是更值得一去的梦幻之乡! 二00八年八月于锦城东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