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底来袭拍卖监督新规电商界等待答案的艺术节规范未解密
工商部门首次接受企业网络备案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对《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征求意见稿)更加与时俱进,工商部门首次接受企业网络备案。这一变革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还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让他们能够更专注于业务发展。
记者了解到,《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完善拍卖流程方面有进一步加强,并且充分考虑到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例如,《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而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7日内”的限制取消,规定在拍卖日前备案即可,这样做方便了企业提前完成备案程序。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还首次提出:具备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互联网受理拍賣活動的備案材料。这大大节约了企業時間、人力成本。此外,还完善了備案資料管理工作,首次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拍賣企業的備案材料保存期限应当不少於五年。还要將拍賣現場完整視頻資料或者經當事人簽字確認的拍賣筆錄加入到備案材料中。
中国賣業副秘書長歐陽樹英向記者表示,《辦法》(徵詢意見草擬)是對之前《賣業監管暫行辦法》的一次升級和完善。“此次《賣業監管辦法》的出台,也是為配合現在市場發展狀況,即使是在文物藝術品方面,這個快速發展的市場,更需要成熟法律規範來進行指導。”
華辰賣業董事長甘學軍也表示,“這一變革體現了一致主管部門強化市場監管意願,以及對企業和市場規律尊重。”他強調,“從具體條款上看,我們最關心的是是否能夠簡化企業處理相關手續流程。”甘學軍認為網絡申報備查材料幫助減輕了企業負擔,使其節省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這對各家公司都是一種巨大的利好。
然而,有些從未願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則批評說:“馬上就要出台新的‘賣業監管辦法’仍然沒有突破原有的法律框架,对於一些新問題並未提出明確解決方案。”
他們指出了目前許多電子商務網站通過舉行「線上」或「實體」購物會等形式搞營銷,但相關法律條款並未提供明確界定。此外,他們還批評該政策中的懲罰力度不足以震慑違規者。他們認為,如果只是警告或罰款,那麼對於涉事公司而言,並無足夠嚇阻作用,而可能只會讓那些試圖違反法律的人感到輕描淡寫。
因此,在追求更高效益的一步之後,不僅要保持既定的目標,而且還應該確保所有措施都是有效且可執行的,以避免無端增加過度複雜性與過度細節化。在實施這些改革時,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平衡改革與穩定,以确保整体政策目标得到实现,同时又不会因为过于复杂导致执行效果差异很大。(陳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