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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鉴赏网月底来袭拍卖监督新法规将带来电商新规范未来的收藏家们准备好了吗

工商部门首次接受企业网络备案,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对《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8日。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处理企业网络备案方面具有创新性,将原本的7天内限时取消,允许企业在拍卖日前完成备案程序,这一改变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的操作流程。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通过互联网受理拍卖活动的备案材料,这一措施极大地节约了企业时间和人力成本。

此外,该法规还完善了备案资料管理工作,对于拍卖现场完整视频资料或者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拍卖笔录进行保存。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法律执行力度,也能够确保相关数据长期可用,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中国拍卖行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表示,《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对原有《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升级与完善。他强调,此次出台也是为了配合当前市场发展状况,而对于快速发展的文物艺术品市场,更需要成熟法律法规来提供规范指导。

华辰拍卖董事长甘学军也表达了一致看法,他认为新法则体现出了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意愿,以及尊重企业和市场规律。他特别指出,网络申报备案材料为企业节省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是非常实用的改进措施,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然而,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即便是新的《拍賣監督管理辦法》,仍然没有解决一些新问题,比如电子商务网站利用虚拟形式搞营销的情况,并未得到明确界定。此外,对违反条款的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涉事企业,他们建议将罚款金额增加到足够震慑之目的上才更有效果。

因此,有关各界都呼吁,让这一法律体系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加上良好的执行力才能保证其有效实施。(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