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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至美拍卖监督新规引领电商规范未明确细节让艺术家忧心不已

工商部门首次接受企业网络备案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对《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征求意见稿)更加与时俱进,工商部门首次接受企业网络备案。 记者了解到,《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完善拍卖流程方面有进一步加强,并且充分考虑到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例如,《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到拍賣活動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而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7日内”的限制取消,规定在拍賣活動日前备案即可,这样做不仅方便了企業提前完成備案程序,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还首次提出:具備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互联网受理拍賣活動的備案材料。这一措施极大地节约了企業时间和人力成本,使得企業能够更快地开展業務。此外,还完善了备案资料管理工作,首次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拍賣企業的备案材料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五年,同时要求将完整视频资料或者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笔录加入到备案材料中,以确保信息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中国拍売業副秘書長歐陽樹英向記者表示,《辦法》(草擬)是對此前的《攝影監控暫行條例》的一次升級和完善。他說:“這次《攝影監控條例》的出台,也是為配合現在市場發展狀況,更特別是在文物藝術品攝影市場上,這個快速發展的市場,更需要成熟法律法規來規範指導。”

華辰攝影董事長甘學軍則表示,《辦法》(草擬)體現了主管部門加強市場監管意願,並且公開徵集意見也體現了一致尊重於企業與市場律動之間。他說:“就具體條款而言,我們最關心的是這份新法是否能夠簡化我們執行相關手續流程。”他指出網絡申報準確無誤,有助於節省時間成本、人力成本,“這樣做對我們大有裨益”。

甘學軍還強調,這個文物藝術品攝影是一個具有高度公眾關注度的產業,每一步都受到各界密切注視,因此新立之法律將會促使所有參與者——包括公司、消費者以及主管部門——形成共識共同推進其朝著越來越正規方向發展。但亦有不願透露身份的人士認為,即便如此,本月底將出台之新法律仍未能突破原有的法律框架,对於一些新的問題並未提出明確解決方案。他們批評缺乏針對電子購物網站通過非正式途徑進行營銷策略的一般定義,而根據目前的情況,如果沒有合適資格的大型公司或小型公司從事任何形式的摄影活动,那麼它就是非法。

此外,他們還指責處罰力度不足,比如第十六条規定如果違反相關條款,大型公司或小型公司可能只需承擔警告及最高10,000元人民幣的小額罰金。他們認為,這種輕微處罰無法有效震懾過錯的大型或小型公司。

最後,一位名叫甘學軍的人士總結道,“好的開始要搭配良好執行才能保障相關法律實際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