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新闻早报影像之争纷争如沙漠中的风暴何时能平息
尘埃何难落定:影画之争仍待判决
在5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摄影家薛华克诉油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一案的初步裁决。法院认定其中5幅油画系参考照片绘制,判决油画作者燕娅娅侵权。然而,这一消息直到7月中旬才传出,并在美术界、摄影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场持续了两年多的“影画之争”,仍然未能得到最终解决。
自2009年以来,原被告双方不仅将此案件诉诸法律,还将艺术创作异同的辨别问题抛给了法院。在这期间,因管辖异议等问题,该案件曾从杭州移送至北京审理,一波三折,最终拖延良久。
2011年11月,法院首先针对油画《奶奶》被指演绎了摄影《老人》的案例作出了一审判决,以证据不足而驳回起诉。而另外7幅作品则悬而未判。随后,在2012年2月14日,朝阳区法院就此话题邀请美术界、摄影界、法律界专家20余人召开研讨会,以参考专家的意见重新考虑该案。
经过充分准备和长时间的努力,最终作出的“判五幅侵权驳回两幅”的一审判决,也无法使原被告完全接受。此事件中的较劲,不仅体现了双方对于艺术生命底线的捍卫,更凸显了这一事件的范例意义。
面对此案件,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分歧。原告主张,被告是比照他的摄影作品创作了油画;但被告则主张其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的。法官苏志甫介绍说:“通过外在的事物来表现内心,这是一项极其困难的事情。”
燕娅娅本人认为,她只是借鉴了一点,而不是完全复制。他还表示,他与塔吉克人的生活经历为他提供灵感,并设计动作。她说:“我跟塔吉克人生活在一起,那些动作为我设计出来。” 而薛华克律师张闻起则认为,对于法院认定5幅作品侵权,“法院对销毁这些作品请求不予支持,使得侵权者获利;而要求燕娅娅赔礼道歉,也没有支持。”
从古至今临摹一直是提高艺术水平和锻炼艺术反映能力的手段。但是在当代独创和创新成为第一要义的情况下,此类行为也成为了一个挑战。在这个背景下,“较劲”,实际上是各自对于艺术生命底线的一种捍卫。
对于许多事情来说,只有一个答案,但由于“艺术创造活动是一种高级且复杂的心灵活动和实践活动”,它涉及情感修养能力等众多复杂因素,我们更愿意期望,在这一事件中,或许不只有一种解答。此时,此刻,我们只能期待着未来能够有一个最终结果,让这场长达两年的“影片之争”尘埃可以真正地落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