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霍尔基金会在PRINCE肖像版权案中败诉
美国最高法院今天就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在作品中使用林恩·戈德史密斯(Lynn Goldsmith)拍摄的Prince的照片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问题作出了7比2的裁决,安迪·沃霍尔视觉艺术基金会(Andy Warhol Foundation for the Visual Arts)败诉。戈德史密斯最初于六年前在纽约州提起诉讼,最高法院于2022年10月12日对此案进行听证后,公众一直对裁决结果充满期待。
左:林恩·戈德史密斯1981年拍摄的Prince肖像照. 右:安迪·沃霍尔1984年的作品. 图片: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戈德史密斯称,这位已故波普艺术家在为《名利场》杂志供稿时,非法使用了她1981年拍摄的Prince的照片创作1984年的“Prince系列”中16幅丝网印刷作品。《名利场》的母公司康泰纳仕集团(Conde Nast)曾从戈德史密斯处获得一次性使用该照片的许可,并支付给她400美元。该系列中的一张作品《紫色名利》(Purple Fame)刊登在杂志上,并标注了摄影师的名字。戈德史密斯表示,沃霍尔此后并没有征得她的同意就将照片用在同系列的16幅作品中,也没有标注她的名字或支付任何费用。在Prince2016年英年早逝后,《名利场》在纪念刊上刊登了该系列的另一幅作品《橙色Prince》(Orange Prince),并向沃霍尔基金会支付了1万美元版权费,但没有标注戈德史密斯的名字或支付费用,这让她决定提起诉讼。
纽约联邦地区法官最初的判决支持沃霍尔,认为这位波普艺术家的作品具有足够的改造性,因此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戈德史密斯再次提出上诉。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杰拉德·林奇(Gerard Lynch)法官认为,“地区法官不应担任艺术评论家的角色,试图确定有争议的作品背后的意图或意义……而且这种判断本质上是主观的”。最高法院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针对裁决结果写道:“林恩·戈德史密斯的原创作品与其他摄影师的作品一样,有权获得版权保护,即使是针对著名艺术家也是如此”。
沃霍尔基金会主席乔·瓦克斯(Joe Wachs)在提供给《艺术论坛》的一份声明中写道:“我们恭敬地不同意法院的裁决,即2016年对《橙色Prince》的授权不受合理使用原则的保护。同时,我们欢迎法院澄清,该决定仅限于单项授权,而并不质疑安迪·沃霍尔1984年创作的‘Prince系列’的合法性。 今后,我们将继续支持艺术家依据《版权法》和第一修正案创作改造性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