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国际博客谈书画领域的存异不求同于自然之中
在与林木先生的通信中,我深受启发于他对待艺术界争论现象的态度,这个态度可以概括为“存异不求同”。林先生认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艺术界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批评和反批评。双方或单枪匹马,或拥众结派,或居高临下侃侃而谈,或慷慨激昂咄咄逼人,或引经据典针锋相对,或冷嘲热讽气急败坏,唇枪舌剑白纸黑字的笔墨官司和口水仗打得不可开交,有时甚至恼羞成怒诉诸法律。
争论双方似乎都希望通过辩论达到一个相同目的——辨明“是”与“非”,“正确”与“谬误”。然而,实际上标准不同、立场不同、知识结构不同,要得出一致的结论是不可能的。评论不是结论,而是多了一个看问题的角度。两个人就有两个角度,大家或许可以从这两个或更多的角度上去观照问题。
我赞赏林木先生这种观点,因为在实际问题上,背景各异的辩論双方很可能永远达不成共识,即谁也说服不了谁。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大凡艺术问题,其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标准不同”。艺术的问题无一例外,无不因创作者和欣赏者的千差万别而千差万别。
中国书画界就有很多争议,比如真伪鉴定之争、形似神似之争、南宗北宗之争等等。这些争议似乎都没有结果,更没有哪一个权威机构出面做出终审判决。不过,这些表面上的无结果本身就是最正常最完美的结果,因为实践证明,艺术需要百花齐放百家爭鸣,而绝不可以是一花独放、一鸟独鸣。
因此,我理解林木先生所说的“不再与人辩论”,并非是不鸣,而只是不争而已。“竞”与“不竞”,纯属个人自由和爱好,如果你喜欢独自一人享受音乐,不愿意加入乐队,那也是正常的事情。但如果唯我独尊,只能听颂歌坐轿子,对任何批评者动辄对簿公堂逼人道歉赔钱……那就显得有些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