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画卷之争彩墨何须尘埃
在艺术界的争鸣声中,影与画的辨别之难如同尘埃般难以定落。5月16日,一场关于摄影家薛华克对油画家的侵权指控,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启了新的篇章。这起名为“影画之争”的案件,其判决结果引发了美术界和摄影界的强烈反响,而原告和被告双方则选择上诉,继续延续了两年的法律较量。
2009年以来,这场涉及艺术创作异同辨别的专业难题,不仅在法庭上展开,也让法院面临着如何准确判断“影”与“画”之间关系的问题。在杭州到北京的迁移审理过程中,该案件因管辖异议等问题而一波三折,拖沓良久。
2011年11月,法院首次就油画《奶奶》被指演绎摄影《老人》的案例作出了一审判决,但由于证据不足而驳回了起诉。剩下的7幅作品悬而未判。2月14日,朝阳区法院邀请美术界、摄影界、法律界专家20余人召开研讨会,以参考专家意见作出更合理的判决。
经过充分准备的一审判决——“判五幅侵权驳回两幅”,原告和被告仍未偃旗息鼓。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影画之争”的复杂性,也凸显了其范例意义。对于这个案件,双方在事实上是有分歧的——原告主张被告是比照他的摄影作品创作了油画;但被告主张油画是自己独立创作的。
在苏志甫法官的话语中,我们得知:“通过外在的东西画内心,这是一种很大的难度。”燕娅娅解释说,她跟塔吉克人的生活共同体感受到了这一点。而薛华克律师张闻起认为,对于法院认定5幅作品侵权,“法院对销毁作品请求不予支持,使得侵权者获利;而要求燕娅娅赔礼道歉,法院也没有支持。”
从古至今,临摹一直是学艺入门的手段,是提高艺术水平和锻炼艺术反映和感知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但它又是一个双刃剑。在当代,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即独创创新为第一要义。此案中的原被告双方所展现出的斗志,便是在捍卫每个人的艺术生命底线。在这一事件中,或许不只有一种答案,但正如《艺术概论》所言:“艺术创作活动是人类特有的一种高级、复杂的心灵活动和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