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索书画界独特风貌与美术报全年价格在自然景观中的融合体验
在与林木先生的通信中,我深受启发于他对待艺术界争论的态度,这一立场可以简洁地概括为“存异不求同”。面对艺术界持续不断的批评与反批评、商榷与质疑,辩论与讨论,双方或单枪匹马,或拥众结派,或居高临下侃侃而谈,或慷慨激昂咄咄逼人,或引经据典针锋相对,或冷嘲热讽气急败坏,唇枪舌剑白纸黑字的笔墨官司口水仗打到最后甚至恼羞成怒诉诸法律……双方似乎总是为了达成相同目的——辨明“是”与“非”,“正确”与“谬误”。
争论双方似乎总是在客观上竭力争取达到一个相同目的——辨明“是”与“非”,“正确”与“谬误”。换言之,似乎在客观上总有一方是错的,而另一方是对的。而正确一方总是欲说服压倒打败谬误一方,不肯罢休。
针对这种情况,林木先生说:“最近我已多次在重要会议场合宣布:本人从此之后不再与人辩论。原因在于标准不同、立场不同、知识结构不同,要得出一致的结论是不可能的。评论不是结论,评论是多了一个看问题角度说的法……两个人就有两个角度大家或许可以从这两个或更多角度上去观照问题。”
我之所以赞赏林木先生的是,因为实际问题上的背景各异,一般都很难达成共识,即谁也说服不了谁。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大凡艺术问题根本就不存在谁对谁错孰是孰非,其原因归根结底就是由于标准不同。而众所周知,无论古今中外,无不因创作者和欣赏者的千差万别而千差万别。
外国和其他艺术领域不说,只以中国书画界为例,比如真伪鉴定之争形似神似之争南宗北宗之争碑学帖学之争是否借鉴西方艺术之争笔墨是否等于零之争临摹写生之争书风书体之爭流水作业之爭工笔写意 之爭等等等等。从表面看来,这些都没有结果,更没有哪个权威机构出面做出终审判决。
数年前,由《中国书画报》首倡并组织,在全国书画界开展了一场关于中国画评审标准讨论,但最终也不了了事。我认为这样表面的不了了事——存异不求同,本身就是最正常,最完美的一个结果。
功过固然可以有多种评价,但提倡百花齐放百家竞鸣文艺政策,以及具体指出的笔墨官司,有比无好确实是一个放四海皆准真理。在实践中证明,如果想让文化繁荣昌盛灿烂辉煌,就必须允许百花齐放百鸟鸣唱,而绝不能只是一花独放、一鸟独鸣。
据我理解,林木先生所说的不再與别人辩論,并非不要说话,只是不想要参与那些无休止的话语冲突。“同意但要改进”的态度,让我们有机会更广泛地去了解不同的意见,从而提高我们的见解水平。这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积极向上的选择。如果你愿意听取他人的意见,并以开放的心态去学习,那么你将会发现世界更加宽广,也更加精彩。你并不需要成为孤狼,你只是选择走自己的路,没有必要因为别人的声音而改变自己内心的声音。